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06月19日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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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投罗钾公司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评报告表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钾肥项目扩能改造工程自备热电站扩建主项和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a硫酸钾造粒项目一期15万吨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保验收。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2018年6月16日-2018年7月16日(1个月)。
联系人:尹文东(国投罗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联系电话:15999339069
通讯地址:哈密市建设西路68号
邮编:839000
附件1: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a硫酸钾造粒项目一期15万吨工程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附件2: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钾肥项目扩能改造工程自备热电站扩建主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pdf
附件3:造粒验收意见1.jpg;造粒验收意见2.jpg;造粒验收意见3.jpg
附件4:自备电站验收意见1.jpg;自备电站验收意见2.jpg;自备电站验收意见3.jpg;自备电站验收意见4.jpg;自备电站验收意见5.jpg;自备电站验收意见6.jpg